$640 vs $3000,做更多 vs 享受更多

    星期五晚上和敬舜的談論,加上這兩天聽完NPO的演講,把「坐車」根本的原因想過一遍,到達五峰,騎摩托車八台來回估計640元,搭九人座車來回3000元,$3000跟$640的差別,相差$2360,相差的就是可以真正幫助到的人錢變多,或者,就是被享受給花掉,危險也不會差太多,把$2360拿出來,可以再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,幸好,課指組沒有100%的贊助錢,要不然,我就會迷失做「公益」的意義了。



2006.06.26
左跛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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