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八點,腦海中閃過一件事情之後,心情突然覺得壓迫,硬拗幾分鐘,覺得不行,把重要的東西帶在身上後,想說自己一個人出去晃晃,到圖書館門口,心想「向左走,向右走」,啟先的十步,是向左邊走,後來想想為啥要往校門口方向,轉身往人社院方向走去。

這星期的「通讀與表達」,聽到同學分享曾經熱愛攝影的感受,攝影讓她對平常的事物能有更細微的觀察,能有更多的發現,有時會去看光線照下去的光與影也是可以讓自己很高興的景象,才想到以前在修「影像美學」這門課,也有相同的感受,只是最近似乎淡忘掉這種感覺,心想,不如把大半的心思用在眼睛上吧!

往人社方向中,從奪命迴旋梯旁去看黃色的燈光照在地上,兩旁搭著陰暗的樹木,很漂亮。
在人社院上的樓梯,看到燈光跟樓梯扶欄的線條,很漂亮。
在人社院裡的樓梯,斜角往上看樓梯上升的感覺,很漂亮。

還好,沒人在我旁邊,要不然真的會覺得我是一個瘋子吧,很久沒有找到用這個方式去看東西了,走完這一趟,心情總於轉過來,再度回到圖書館,繼續剩下的一個小時半的唸書了。

走到四樓的樓梯,想到,回去見國中同學時,不小心睡過頭,多走一站,很慶幸讓我能看到很和諧的畫面,在台中公園,在一大片綠地上,一個夫婦旁邊跟著一馬爾濟斯,眼睛看到的畫面中,沒有其餘的干擾,就是如此和諧,很遺憾,相機不在手邊,就留在腦海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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